產品發表 包羅萬象 模型拍賣 綜合討論 直昇機 飛機 同協會 回首頁

台灣遙控模型-RCTW

 找回密碼
 申請
樓主: lego0

哈雷重機環保5期驗車不過,18萬可驗車過不是正確的資訊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1年2月27日 11:01 PM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lego0 於 2011年2月27日 10:04 PM 發表
我知道彰濱是財團法人呀...所以說彰濱=半個衙門

真的不發合格證就算了,,,至少還是完稅...
雖然心裡會很幹!
發表於 2011年2月28日 06:23 PM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們是這個行業的,資訊不會差太多,如果錢可以解決,法拉力F430的進口貿易商與車主會不願意花錢嗎?彰濱也是全電腦模擬,沒把車調好,是不可能過的!

業者的話,很多是聽聽就好,真的驗過了再說吧!都是一堆掮客再胡扯 ~~

愈難驗,代理商愈高興,因為就不會有平行輸入品了 ~~
 樓主| 發表於 2011年3月1日 10:16 AM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33樓 yamatodamashii 的帖子

買千萬跑車不掛牌才屌
罰錢那就罰阿
沒差
ANS:好像不只罰金...好像會扣車
發表於 2011年3月1日 10:27 AM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34樓 lego0 的帖子

我記得只要隨身帶著海關完稅證明他就沒有權力扣你車了
發表於 2011年3月1日 10:54 AM | 顯示全部樓層
他們都有申請臨時牌照,只是臨時牌照有區域限制。

幾年前來高雄做排放廢氣之晶片調校,公司技師做路試側錄排放廢氣資料時,被 police 攔下(才知道臨時牌有區域限制),電話打給貿易商,講玩電話,阿 sir 就叫我們快走(車主有來頭),路上引來10幾輛機車騎士圍觀蠻糗的(5年前大紅F430在高雄街上幾乎沒人見過)
 樓主| 發表於 2011年3月1日 07:52 PM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35樓 cheng0825 的帖子

一、遭沒入之車輛,得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誠有疑問?

按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制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條參照)。其中,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2項前段規定,汽車有「未領用牌照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之車輛,並沒入之。惟第12條第3項僅規定第1項第4款、第6款及第8款:「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行駛。六、牌照吊扣期間行駛。八、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之,並未及於第12條第1項第1款者;加上,第85-3條也僅規定「第12條第3項之移置或扣留,得由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逕行移置或扣留,…第1項移置保管或扣留之車輛,經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領回;屆期未領回或無法查明車輛所有人,經公告三個月,仍無人認領者,由移置保管機關拍賣之,拍賣所得價款應扣除違反本條例規定應行繳納之罰鍰、移置費、保管費及其他必要費用後,依法提存。…依本條例應沒入之車輛或其他之物經裁決或裁定確定者,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清除。…」,以至於遭沒入之車輛,得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誠有疑問?

二、適用「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項第1項規定,值得商榷?

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3第5項:「前四項有關移置保管、收取費用、公告拍賣、移送處理之辦法,在中央由交通部及內政部,在地方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依其權責分別定之。」規定,所訂定之「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在第4條第1項、第6項第1項規定「警察機關查獲車輛駕駛人或所有人因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致其車輛或物品經依規定填製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予以沒入者,該沒入之車輛或物品應移送當地公路監理機關或其委託之應回收物品回收處理業 (以下簡稱回收處理業) 代保管及銷毀;該管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沒入車輛或物品之違規案件,均應於規定限期內裁決,並於裁決確定後三個月內公開拍賣之,其不適合公開拍賣或公開拍賣無人應買者銷毀之。」似可資適用;惟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第3條規定「行為人涉有本條例第十二條、第四十三條規定所定應為沒入車輛或依第十六條規定應為沒入物之處分者,其沒入之車輛或物品依本辦法處理。」業逾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3第5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3項、第35條、第56條第3項、第57條第2項、第62條第6項、第85-2條第1項及第56條第3項之移置或扣留」之授權範圍,而及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2項前段之車輛沒入」,立法上,自有疑義,適用之,就值得商榷?

三、類推適用「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項第1項之規定才是。

還好,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條規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規定者,依行政罰法等其他法律規定;縱行政罰法等其他法律也無規定,在顯有漏洞且性質類似下,亦有類推適用「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項第1項之餘地,所以,非不得處理本項問題;問題是,非適用「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項第1項之規定,而係類推適用「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項第1項之規定才是,不可不辨。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申請

本版積分規則

世界各國訪RCTW統計

手機版|台灣遙控模型-RCTW

GMT+8, 2024年4月28日 02:51 PM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