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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闖香肉店 刀口救愛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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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年7月25日 11:24 AM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影片慎入


正妹闖香肉店 刀口救愛犬拴門前竟被偷 痛罵店家「夭壽」 蘋果 2014年07月24日
在高雄茄萣經營「羊肉爐」的施姓夫婦,竟在街頭任意捕捉家犬,宰殺後販售。高雄飼主林庭葳的愛犬「絨絨」二十日在家門前被抓走,林昨凌晨透過《蘋果》三月間的報導,比對出偷狗者就是施姓夫婦,在颱風夜與警方、動保人員在刀口下救出絨絨,也救出另外七隻待宰成犬並查獲兩具狗屍。



談及絨絨險成香肉的過程,二十二歲的林庭葳大罵施姓夫婦「惡劣」!她指二十日施姓夫婦開著藍色轎車,在家門前載走絨絨,她立刻在多個網站貼監視器畫面求助,昨凌晨零時許,網友轉貼《蘋果》三月報導施姓夫婦賣狗肉湯的新聞給她,她比對出偷走絨絨的人就是施明坤(七十八歲)和高金於(五十六歲)夫婦。
林庭葳趕到茄萣區報案,但員警表示天亮後再處理,她怕再晚絨絨就被殺了,與親友分乘三車,颱風夜自力救濟去找絨絨,靠問路人:「哪兒有賣香肉?」尋線找到施姓夫婦的羊肉爐店,赫見絨絨與另七隻狗就綁在店外,她再報警。
謊稱賣「羊肉爐」
湖內分局人員昨清晨通報高市動保處,動保處人員也去救狗,除先讓林庭葳帶走絨絨,救出另七隻狗,也在店內查到兩具狗屍。
施姓夫婦坦承抓狗,由高婦以鐵棒敲死狗後,施男放血,內臟一具三百元賣給釣魚者,狗肉製成每份三百元的「羊肉爐」,一個月約賣五隻狗。「我嘛知不對,但實在無法度!」施明坤說,他和太太都找不到工作,一開始只是賣羊肉,但有些客人見他生意不好,建議他可賣狗肉。

最重可罰百萬元
高市動保處秘書段奇漢指,昨將七隻刀口下救出的狗帶到獸醫院檢查,每隻狗都戴項圈,顯示可能都有飼主,但僅一隻植晶片,依此找到飼主黃小姐。家住台南的黃小姐指愛犬「阿牛」兩周前在家門口不見,沒想到出現在高雄香肉店,痛罵施姓夫婦「夭壽」。
段奇漢還說,今年三月該處查獲施姓夫婦賣含狗基因的湯品,依《動物保護法》開罰五萬元,施姓夫婦還向農委會提行政訴願,農委會以未查獲狗肉為由,裁定罰單不成立,如今查獲狗屍「鐵證如山」,依動保法惡性重大殺狗者,最重可罰一百萬元,且併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林庭葳與黃小姐均指要告施姓夫婦竊盜,律師郭家駿指竊盜罪是公訴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曾吃過狗肉的黃姓山友說,狗肉的最大特點就是「香」,才有香肉的俗稱,據傳狗肉補中益氣、溫腎補陽,受到不少饕客喜愛,但近年來受愛狗風氣及法律規範影響,已沒人敢公開吃狗肉了。

殺狗賣狗肉刑責與檢舉管道
行為罰則:
.宰殺犬、貓罰10~50萬元,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情節重大或2年內再犯者,罰20~100萬元
.販賣犬、貓屠體罰5~25萬元,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檢舉管道:
.打110向警察報案
.農委會動保申訴專線0800-231-532
.農委會動保資訊網animal.coa.gov.tw
資料來源:高雄市動物保護處、《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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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年7月26日 09:48 PM
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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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年7月25日 05: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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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年7月25日 02:21 PM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的法律實在太輕了!!而且司法官員有拿人民血汗錢稅金做私人功德的嫌疑,
公理正義都成了口號,強烈祈望台灣能完全移植新加坡刑法引入鞭刑,不用關不用
浪費人民血汗錢稅金養人渣,直接鞭再重犯就絞刑!監獄可減少也省國庫錢,在新
加坡判三鞭以上都要分期付款,因為三鞭後要兩個月才能復原超過三鞭有生命危險
,也就是傷好了再鞭再躺好了再鞭...這是目前世界上最公平的法律窮富都要鞭,
在台灣用罰款權貴富豪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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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年7月26日 03: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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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年7月25日 06:45 PM
發表於 2014年7月25日 06:35 PM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2014年7月25日 08:53 PM | 顯示全部樓層
狗的*傳奇*故事很多很**[忠心]**希望大家好好愛[狗]
發表於 2014年7月26日 09:19 AM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2014年7月26日 09:24 PM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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