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 您好:有關您寄給市長的電子郵件收悉,市長非常重視,經交本局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關於 貴協會函請本局協助於萬大橋北側河濱處設置遙控飛機活動場地一案,該項活動或建議設置的場地均非本局轄管,且經函詢周邊航空、工業、交通等主管機關,均認為於 貴協會所建議場地從事遙控飛機活動存有公安疑慮,有關單位意見摘述如後: (1)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表示「…位於依『民用航空法』第34條劃定之高雄機場標高起算60公尺以上高度,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範圍內…;…與屏東D類空域相鄰,遙控飛機飛行活動恐有影響屏東機場作業…」;(2)經濟部工業局大發工業區服務中心表示「…區內化工廠眾多且廠商多表達工安疑慮…」;(3)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表示「…遙控飛機可到達之空間自由度高,不易約束其活動範圍,如侵入道路領空恐將危及用路人安全」。 故請 貴協會另覓合適場地並再洽請所屬主管機關予以協助。 另有關(三)蓮池潭電動船訓練場地申請一案,本局維護管理科將擇期辦理會勘以評估是否放置。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局維護管理科承辦人聯繫: 遙控飛機場地設置--侯小姐(電話07-2155100轉8362),蓮池潭電動船場地申請--李先生(電話07-2155100轉8355)聯繫,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局長 陳盛山 敬上
辦太活動勞命又傷財,年後繼續想別的名目申請
想要合法,我不想當碰風烏龜第二,說實在有點難度
[ 本帖最後由 我一定要飛 於 2012年1月20日 11:11 PM 編輯 ] |